曲周县关于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公告
曲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进一步规范、有序做好我县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出具工作,及时为公众和接种人员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的科学识别与应对,做到适龄人群“应接尽接”,积极构建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分片负责的要求,医院医院为我县新冠疫苗医院,严禁其他医疗机构和个人医生私自出具禁忌证明。县医院、中医院要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新冠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根据禁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科学甄别、准确诊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情况发生。
凡是本人反映有禁忌症不能接种的,由乡医院进行诊断,县直各单位人员由单位负责人医院医院进行诊断。
开具禁忌证明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医院住院病例复印件和诊断证明。
医院及联系人:
县医院:朱士奎
大河道乡、曲周镇、安寨镇、白寨镇、第四疃镇
中医院:韩新献
依庄乡、侯村镇、南里岳乡、槐桥乡、河南疃
来源:微观曲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