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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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8/2 17:46:00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营造相互关怀的社会环境,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方案》。

方案要求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宣传和健康教育,提升群众防控知识水平;以互联网为基础,为患者及家属提供线上心理支持和服务;以社区为阵地,建立心理疏导与社会工作服务网络。

方案提出七项工作措施:一是广泛开展科普宣教,营造团结互助的社区氛围。医院和隔离点开展心理评估和疏导,医院/康复驿站/隔离点开展集体心理疏导。三是保证心理疏导与治疗连续性,医院、康复驿站、隔离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做好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的患者信息的交接。四是为有需求的居家人员提供社会和心理支持,鼓励出院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家属在社区主动寻求支持。五是开展困难人员生活扶助与支持,对有具体生活困难的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社区工作人员等主动向街道(乡镇)和社区汇报并协助申请困难救助。六是加强病亡者家属关爱和心理支持,心理专干、社会工作者等主动为其提供哀伤辅导、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服务。七是及时发现处置高危风险。

方案强调要加强领导组建队伍。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区县要成立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领导小组,各街道(乡镇)明确1名领导负责相关工作;在社区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心理专干,在街道(乡镇)设置社会工作站。有条件的,建立社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方案强调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对口指导机制。根据服务对象需求,提供相关服务和精神科转介服务。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对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心理专干等人员开展培训和督导。

方案要求遵循统一领导、团队协作、分工负责,严守心理卫生和社会工作服务伦理原则、保密要求,分类分级的工作原则。

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方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发〔〕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促进患者身体与心理同步康复,维护隔离人员、家属心理健康,营造相互关怀的社会环境,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制定了《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代章)

年4月7日

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方案

为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促进患者身体与心理同步康复,回归正常生活和工作,维护隔离人员、家属心理健康,营造相互关怀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宣传和健康教育,提升群众防控知识水平,增强防护技能,减轻因认知不足所致的恐惧,减少、消除对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的歧视与排斥等行为。

(二)以互联网络平台为基础,推进互联网+社会心理服务,为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提供线上心理支持和服务,增强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帮助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渡过困难期,恢复社会功能。

(三)以社区为主要阵地,建立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网络,提供情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改善社区环境,恢复社区秩序,推动基层社区治理,营造健康向上的社区氛围,促进社会稳定。

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组建队伍。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各区县防疫指挥部要成立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领导小组,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各街道(乡镇)明确1名领导负责辖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指定专人统筹协调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各街道(乡镇)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在社区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咨询师或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心理专干;在街道(乡镇)设置社会工作站,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社会工作者,负责辖区群众社会心理健康工作。有条件的,可建立由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精神科医师等组成的社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采取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心理服务专业力量联动服务方式开展工作。

(二)建立对口指导机制。各地按照已有精神卫生服务技术指导机制,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口联系的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派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

(三)提供线下和转介服务。根据出院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家属需求,社区工作人员、心理专干可联系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进社区提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发现出院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家属可能有精神卫生问题时,心理咨询师、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等应当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由精神科医生提供精神医学诊疗服务。

(四)开展人员培训和督导。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应当派具备心理援助技术能力的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对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心理专干等人员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培训,分别对街道和社区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专业督导。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团队协作、分工负责。所有工作须在本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进行,各类人员实行团队协作,明确成员分工与配合。未经允许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形式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活动。

(二)严守心理卫生和社会工作服务伦理原则、保密要求。对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的个人和家庭隐私包括个人信息、生活轨迹、家庭情况等严格保密;设专人负责服务对象档案管理并签署保密协定。

(三)分类分级。结合各社区实际状况,采用分类、分级处理。对不同社区、不同年龄段、不同人群、具有不同需求的服务对象进行分类干预。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广泛开展科普宣教。针对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通过权威媒体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宣传,提升公众知识水平,增强防控能力。发放心理健康服务宣传材料,提供心理健康专业知识、心理热线电话号码、心理支持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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